拍卖地点: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拍卖时间:**** 10:00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预展时间:标的物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10时在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位于石首市洲滩管护中心北碾所(春风垸)约1250亩(667㎡/亩)土地5年使用权,起拍价:489元/亩/年,拍卖以每亩年租金单价进行起拍,总成交价计价方式:每亩年租金成交价×1250亩×5年。
注:1、租赁农田土地仅限于种植粮、棉、油菜等种植周期不超过一年的农作物。每年度农作物须在当年合同期内完成种植、收割,不得种植超过周期一年的农作物。
2、租赁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买受人应于年度合同期满前30日提交下一年度续租书面申请。委托人接到买受人续租申请后的十日内未提出异议且经委托人党委会研究同意续租的,双方签订下一年度《农田土地租赁合同》。买受人未按时续签下一年度《农田土地租赁合同》视为自动放弃后续租赁权。
3、租赁期间,如遇政府工程、土地非农化和非粮化整治、全域国土整治、旅游产业项目等政策调整需要全部或部分征收该农田土地,委托人有权收回租赁土地。政府支付的征地补偿费归委托人所有,农作物补偿款归买受人所有,补偿标准按石政办函〔2024〕28号文件执行,若有新政策则按照新政策执行。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展示,有意竞买者自行前往查验标的物。
三、竞买条件
1、竞买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包含农业种植或农产品加工,并提供相关证件。
2、有意竞买者在****17时前向指定银行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50万元整、拍卖准备金人民币15万元整,以银行确认到账时间为准,如未在截止时间前到账,则视为报名无效。同时,竞买人需在****17时30分前持竞买保证金和拍卖准备金进账凭证及有效证件与我们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报名须交纳资料费300元整),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竞买保证金缴款银行账户:
户 名:石首市非税收入汇缴中心
账 号:1**** 5010 142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石首支行
拍卖准备金缴款银行账户:
户 名: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
账 号:1**** 00237
开户行:湖北银行荆州红苑支行
四、咨询电话:项经理 ****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
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拍卖公告》仅为要约邀请,最终以标的物《拍卖文件》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