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政府购买服务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盘龙区财政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盘龙区****购买服务工作,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盘龙区****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
三、主要内容
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协助我单位对盘龙区****
四、资金来源
所需资金从十五五规划编制经费列支。
五、承接标准
(一)具有有效的执业许可;
(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的要求,开展项目研究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我单位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七、购买方式
本次购买服务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且预计费用低于采购限额60万元,按照《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政府购买服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报名要求
本次购买服务承接项目评审工作需具备资质、社会信誉好、有相关业绩的社会中介机构。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社会中介机构于****17:00前将课题研究报价及方案报盘龙区财政局(昆明市****
(联系电话 叶老师 ****)
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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