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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城区龙泉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测量、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湖北宜昌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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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宜昌城区龙泉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测量、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昌城区龙泉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测量、勘察、设计

2、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规划在楚能东侧新建龙泉污水处理厂二期,用地面积1445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排水管网工程等。建设规模为:污水处理能力为1.5万m3/d,配套建设进厂污水收集管网(DN500-DN800)长20km。服务范围包含龙泉集镇、高铁新城及小鸦路沿线,规划远期总规模5万m3/d,辐射人口11.18万人。

3、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

4、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测量、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全过程设计文件,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发出的通知为准。

5、服务期限:工程测量、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在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时限内分阶段分别提交成果文件并报批。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6、服务质量要求:测量、勘察、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初步设计(含概算)成果文件应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勘察、施工图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深化勘察、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勘察、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勘察、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 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联合体申请的, 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下列资质:

(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测绘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须为联合体牵头方人员)应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拟派本项目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 (提供项目负责人、勘察专业负责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 2024 年10 月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 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5 投标人(联合体申请的, 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 (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 3 家,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且满足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且均为独立企业法人;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 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 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就工程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截图,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电子服务系统 ”,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实体 CA 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 下同);

4.2 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请于 2025 年4月30日至 2025 年5月12日止,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服务系统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 电子服务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的, 招标人(“ 电子服务系统 ”)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5月26日上午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 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 网上递交 ”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开标会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七、评标办法

7.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 本次招标采取“评定分离 ”(即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宜昌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宜昌市****

联系人:冯露

电话:****

十、行政监督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宜昌市****

地 址:宜昌市****

电话:****

综合监管机构: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宜昌市****

电话:0717-7822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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