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水坑村治安指挥中心及物业部办公场所项目
择优选取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点击登录查看现对新水坑村治安指挥中心及物业部办公场所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择优选取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新水坑村治安指挥中心及物业部办公场所项目
二、招标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三、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 向鑫 联系电话: ****
四、建设地点:广州市****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本工程分为新建A栋、B栋。其中A栋用地面积约81㎡,总建筑面积约243㎡,地上3层,楼高约12.3m,包括基础工程、墙体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幕墙工程、外墙装饰工程等;B栋用地面积约454㎡,总建筑面积约908㎡,地上2层,楼高约7.84m,包括基础工程、墙体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钢结构工程、外墙修饰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3、招标内容: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要求,承包新水坑村治安指挥中心及物业部办公场所项目等全部内容,承包方需按发包人要求施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施工,设计图纸有调整时,必须服从发包人要求调整,招投标的风险由承包方承担(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5、最高投标限价:998614.00元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总价大包干。
六、资金来源:村集体资金
七、公告发布起止时间、投标登记起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含本日):****00时00分至****23时59分。
2、投标报名起止时间(含本日):****至****,每日0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
3、投标登记地点: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到广州市****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出具的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光盘刻录版)每套人民币500元。
4、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14时30分;
截止时间:****15时00分。
递交地点:广州市****
5、开标开始时间:****15时0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投标人通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地点进行投标登记手续。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投标登记后通过邮箱方式发到投标登记联系人联系邮箱。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中标结果将在番禺区****点击登录查看网站及村务公告栏公示。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点击登录查看
异议受理电话: ****
地址:广州市****
十五、本公告在番禺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招标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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