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鄞州区JD04-05-06、JD04-05-07地块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委托代理机构为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1100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90000万元,建设规模: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划船未来社区JD04-05-06、07地块,建设用地面积约51878㎡,地上计容建面积约150270㎡,地下建筑面积约72767㎡,总建筑面积约223208㎡,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
2.2 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包括: (1)工程设计范围:包含建设内容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和各类专项设计[幕墙深化设计、精装修(室内精装修、架空层精装修、公共区域精装修)设计、PC 深化设计、门窗深化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消防设计、人防设计、景观绿化设计、光伏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红线范围内的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设计、BIM 设计(含地下室围护工程、基础工程、上部主体结构工程、室内综合管线工程、地下室综合管线工程、室外配套综合管线工程等)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深化设计)以及限额设计总协调等]。 (2)工程采购范围:建筑材料设备及电梯、空调、空气源热水系统、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设施设备等(该部分造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中列项计取)。 (3)工程施工范围:包含工程设计范围内的土建、安装(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气、建筑智能化、泛光、抗震支架等)、幕墙、精装修(架空层精装修、公共区域精装修)、室外附属工程(景观绿化、市政、照明、弱电智能化、围墙、综合管线、门卫岗亭、海绵城市、信报箱等)等,做好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成本)控制造价控制。 (4)包含工程竣工验收,协助发包人完成专项验收专项验收(含环保、规划、消防、防雷、卫生、交警、人防、绿化、通水、通电、通气、通邮等职能部门的所有专项验收),工程移交,结算审计送审,竣工图制作,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质保期的保修服务等及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5)其他:总承包管理。 (6)所有的上述工作由承包人承担(临时水电、永久水、电、通信、管道煤气的设计及施工由发包人承担)。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90808.5787万元。
2.3 计划工期: 791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791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 以下(1)、(2)资质或由以下(1)、(2)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1)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自****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一方)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到1338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并承担 施工 任务; ③ 拟派项目负责人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设计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施工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执业资格。 3.7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3.8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9 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10 项目负责人满足施工负责人条件的允许兼任。
(三)其他: 3.11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3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2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4011/gbweb/login)。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联系人:陈工、严工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