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8122.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光华大街以东、北仓路以南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20.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18122.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23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7 | |||
起始价: | 1046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点击登录查看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点击登录查看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15时00分在赵王宾馆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不设底价,增价竞买,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冲抵部分地价款。 3、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2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4、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5、本次出让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邯郸市****
联 系 人:郭先生、薛先生
联系电话:**** ****
开户单位:邯郸市复兴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邯郸银行人民西路支行
开户账号:****233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