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额敏县****
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负责塔城地区额敏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编制服
务,含本项目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等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塔城地区额敏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塔城地区额敏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服务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
在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注: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
(3)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的相关经营权);
(4)具有承担此项目的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5)企业资质要求: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
合甲级资质;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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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每套售价 0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5月 21日 11时 00分
递交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第九师绿翔大厦 10楼)纸质文件递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5月 21日 11时 00分
开标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第九师绿翔大厦 10楼)
七、其他
报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1)报名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质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彩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近
半年任意一个月本公司为其缴纳社保证明(若法人亲自到场报名,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额敏县工程建设招投标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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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额敏县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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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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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第九师绿翔大厦 10层
联 系 人: 唐晓梅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