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凡河灌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95,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凡河灌区****
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小微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08时00分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铁岭市****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铁岭市****
五、开启
时间:****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铁岭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自行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密封的;
(2)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