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学院特制定2024级本科生地理科学类专业分流工作方案,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
组长:王云博
副组长:焦磊、代晓飞
成员:查小春、白凯、严建武、邵天杰、刘宪锋、宋永永、张春晖、王艳华、张钰超
秘书:杨蕾洁
二、分流专业方向
根据我院本科人才培养及专业属性,2024级本科生地理科学类专业分流分为以下三个专业方向:
1. 地理科学(普通师范班):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24级本科专业分流工作方案》要求普通师范方向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0人。
2. 地理科学(创新实验班):分流不设限,原则上依据学生志愿进行分流。
3. 地理信息科学:分流不设限,原则上依据学生志愿进行分流。
三、实施细则
第一阶段(5月21日—5月23日):征集专业志愿
地理科学类学生(含其他专业或大类转入学生)根据个人情况、兴趣爱好及本办法填报分流志愿表和分流承诺书,并提交所在学院。
第二阶段(5月24日—5月29日):学院综合审核与考核
学院对各分流志愿专业填报情况进行综合审核,如地理科学(普通师范班)志愿申报人数超过30人,学院将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排名,第31名及以后学生进行二次志愿填报,分流至地理科学(创新实验班)或地理信息科学专业。
综合考核要求如下:
综合考核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 60%,面试成绩占40%。
笔试内容:地理学基础知识、数学基础知识。
面试内容:对相关专业/学科的知识积累、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好学乐教方面的潜力。
第三阶段(5月30日—6月2日):地理科学类专业分流结果初步确定
学院对地理科学类专业分流初步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确定分流结果。
四、结果公示
学院综合审核与考核后,对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最终确定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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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学院特制定2024级本科生地理科学类专业分流工作方案,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
组长:王云博
副组长:焦磊、代晓飞
成员:查小春、白凯、严建武、邵天杰、刘宪锋、宋永永、张春晖、王艳华、张钰超
秘书:杨蕾洁
二、分流专业方向
根据我院本科人才培养及专业属性,2024级本科生地理科学类专业分流分为以下三个专业方向:
1. 地理科学(普通师范班):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24级本科专业分流工作方案》要求普通师范方向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0人。
2. 地理科学(创新实验班):分流不设限,原则上依据学生志愿进行分流。
3. 地理信息科学:分流不设限,原则上依据学生志愿进行分流。
三、实施细则
第一阶段(5月21日—5月23日):征集专业志愿
地理科学类学生(含其他专业或大类转入学生)根据个人情况、兴趣爱好及本办法填报分流志愿表和分流承诺书,并提交所在学院。
第二阶段(5月24日—5月29日):学院综合审核与考核
学院对各分流志愿专业填报情况进行综合审核,如地理科学(普通师范班)志愿申报人数超过30人,学院将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排名,第31名及以后学生进行二次志愿填报,分流至地理科学(创新实验班)或地理信息科学专业。
综合考核要求如下:
综合考核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 60%,面试成绩占40%。
笔试内容:地理学基础知识、数学基础知识。
面试内容:对相关专业/学科的知识积累、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好学乐教方面的潜力。
第三阶段(5月30日—6月2日):地理科学类专业分流结果初步确定
学院对地理科学类专业分流初步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确定分流结果。
四、结果公示
学院综合审核与考核后,对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最终确定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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