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金融守押中心监控中心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委托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造价为人民币****.00元;
2.2建设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2.3招标范围:本次实施内容主要为金融守押中心监控中心改造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需满足办理施工许可证要求)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7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须出具在本单位近 3 个月(2025年1月、2025年2月、2025年3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三)其他:
3.8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投标承诺书所列的失信、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等行为。
4、公告发布媒体
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
5、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5.1.获取方式: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5.2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次日0点至****16时00分,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5.3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投标人须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逾期系统将关闭上传提交通道。
6.2.投标截止时间:****14时30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14时30分;
7.2.开标地点:金华市****
7.3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直播的形式进行开标,投标人在开标后规定时间(1个小时内)在线进行CA解密投标文件,并通过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观看开标过程直播,同时参与在线交互;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
9.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 电话:****
邮箱: / 邮箱:****@163.com
10.其他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