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暨系统性精神医学理论与实践培训研讨班
预算金额:¥70000 元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项目需求详情
(一)培训主题: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暨系统性精神医学理论与实践。
(二)培训人数:150人。
(三)培训对象:新疆及周边地区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医护人员、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学校心理健康教师、社会工作者;其他从事心理健康及精神卫生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志愿者、心理辅导员及心理学爱好者等。
(四)培训时间:****下午16时至19时报到,5月27日全天培训研讨,5月27日下午19时离会。
(五)培训地点:第六师五家渠市。
(六)培训内容:培训以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系统性精神医学理论与实践为主要内容。
(七)师资要求:结合培训内容,邀请疆外知名专家赴新疆进行培训研讨。
(八)培训服务:供应商需要提供专家往返飞机票购买、专家讲课费支付、专家接送站及市内交通、专家食宿服务、培训场地租赁、5月27日中午参训学员中餐服务、学员参会资料、学员管理、会务服务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服务。
(九)项目实施:
1、项目开始前,供应商需结合采购人自身情况及项目需求向采购人提供项目方案以备采购人审核,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项目;
2、供应商须组建由足够数量的专职人员组成的项目服务团队为本项目服务,团队负责人应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具有专业的项目策划、组织、操作与管理能力,具有承担类似项目的组织管理经验;
3、供应商应根据审定项目方案内,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落实培训师资、培训场地、专家往返机票及专家住宿就餐等内容;
4、供应商应制定周密、可靠的项目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本次项目安全有序进行;
5、供应商需提供全方位的项目配套服务,从学员报到开始,到培训期间的教室布置、讲师对接、授课安排等;
6、供应商需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指导,及时保持互动和沟通,满足项目需要;
7、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项工作,相关项目资料及时归档。
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计划名称:
服务周期: 15天 天
报价方式: 价格
评选方式: 综合评分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采购成本价: ¥0
服务地址:
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座机电话: ****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 00:00:00
发布时间: **** 17:18:58
采购编号: ****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