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充市嘉陵区2025年上半年食品安全抽检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嘉陵区 | 公告时间 | **** 17:47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任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建业路3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南充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充市嘉陵区2025年上半年食品安全抽检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针对本项目实施概况的理解及分析、②抽样和检验人员安排、③抽检实施方案、④技术保障措施(如抽样、保存、运输、检测、数据处理、时效性、结果异议处置、检验数据汇总分析及应用)、⑤检测报告审核、⑥质量控制措施、⑦后续服务措施、⑧应急服务保障、⑨保密内容措施、⑩为本项目提供的增值服务。上述10项方案内容,每一项方案内容中存在错误或缺陷的得2分,单项最多得4分;每有一项方案内容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4分;10项方案内容最多得40分。 注:(1)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是指:提供的文字、图片、表格等内容包含该项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引用的规范、标准及法律法规等是现行正在使用的,无逻辑错误,无与本项目履约无关的内容,无套用其它方案等任意一种情形; (2)存在错误或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部分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与项目实际部分匹配、部分符合项目特点)、内容缺少关键节点、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能直接用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条理紊乱等任意一种情形。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1.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本项目采购需求以采购文件中的内容为准,请供应商依照“获取采购文件——途径”获取采购文件。
4.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嘉陵区财政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南充市嘉陵区嘉兴路67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建业路30号
联系方式:****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老师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