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项目编码:****
1.招标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本招标项目金鼎文化广场1号楼、3号楼屋面及幕墙防水维修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且资金已落实。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点击登录查看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金鼎文化广场1号楼、3号楼屋面及幕墙防水维修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群力第五大道770号、518号
2.3招标内容:防水维修面积约11400平方米,其中1号楼为6500平方米,3号楼为4900平方米,玻璃幕墙维修为147延长米。拟定在两处房产漏水区****
2.4招标范围:完成金鼎文化广场1号楼、3号楼屋面及幕墙防水维修面积共计约11400平方米区****
2.5计划工期:2个月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 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799162.14元
2.9中标人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至投标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8)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0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https:****/,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后,在此网站下进行项目操作。
注: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点击https:****/、https:****。
4.3投标人应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参与”后,按平台内容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到对应位置。(上传材料以平台要求为准)。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需将以上材料,连同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开具发票所需信息等(详见招标文件附表1格式)一同发送至****@163.com邮箱(邮件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单位全称)。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4.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纳账号在线支付、下载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与投标。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根据标室排标需要,请各投标人代表在前款(5.2)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半个小时内递交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文件递交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一楼标书受理处。联系人:孙女士,联系方式****。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方式及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https:****/)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
9.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10.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
传 真:****
邮 箱:****@163.com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平台技术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