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改扩建一期项目-电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宁正招字[2025]第51号)
公示结束时间: ****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改扩建一期项目一电梯工程:
排名 | 公司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
1 | 宁夏嘉力星电梯有限公司 | 140.39万元 | 合格 | / |
2 | 宁夏福埃沃楼宇设备有限公司 | 139.26万元 | 合格 | / |
3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141.78万元 | 合格 | /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公司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
宁夏嘉力星电梯有限公司 | 朱涤亚 |
宁夏福埃沃楼宇设备有限公司 | 杨杰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王昊楠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宁夏嘉力星电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宁夏福埃沃楼宇设备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宁夏嘉力星电梯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综合得分为89.72分,排名第一;
中标候选人(宁夏福埃沃楼宇设备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综合得分为89.48分,排名第二;
中标候选人(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综合得分为86.82分,排名第三;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内容不齐全的,按补全内容后所提交的时间计算。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
1、交货期: ****;
2、质保期: 12个月;
3、质量要求: 合格。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银川市****
联系人: 田志雄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宁夏银川市****
联系人: 刘宇翔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刘岳翔丽 (签名)
何楼号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捌有 X-095号 ★ 早 公司责任限 中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