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省级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2〕129号)有关要求,我局委托点击登录查看组织专家对点击登录查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本溪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保护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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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矿权人承诺书.pdf
6评审意见书.pdf
4县局初审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