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乐师院团〔2019〕1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乐山师范学院 “五四”评优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个人报名、资格审核、组织推荐、分团委公示,现将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4月7日至9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学院反映真实情况。
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何晓军(****)
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童瑶(****)
学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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