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005-001
二、合同名称:“十五冬”抚顺龙岗山雪上运动中心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去往1352与1075道路、进场赛道)清单预算编制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十五冬”抚顺龙岗山雪上运动中心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清单预算编制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新宾镇建州****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桓仁亿鑫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桓仁镇中心街1组0栋0单7-18-1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十五冬”抚顺龙岗山雪上运动中心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去往1352与1075道路、进场赛道)清单预算编制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紧急加班要求并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费用,供应商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负责人及专业工程师出差、节假日及工作日无法加班、身兼其他项目等任何原因或借口超出采购人要求的各项工作完成时限,直至成果文件达到采购人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供应商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2.供应商有义务在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过程中,对施工图中发现的包括但不限于自相矛盾、有歧义、不明确、明显不合理等影响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准确编制的事项汇总整理报告采购人,采购人予以协调解决。 3.供应商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将交给审核单位进行审核。审核发现各分部分项工程量误差超出±3%至±10%(含)的,每出现一处,处100元罚金;±10%以上的,每出现一处,处1000元罚金。 4.因缺(漏)项引起工程造价变化,处缺(漏)项工程造价(含措施费、规费、税金等)10%的罚金。 5.上述罚金累计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20%,采购人从付款中直接扣除,并全额奖励给采购人委托的审核单位。 6.供应商逾期完成已具备工作条件的工作,处罚款5000元天。 …受字符所限,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我公司满足招标文件所有需求。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75,000.00元
合同金额:75,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