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公安局警示教育微电影制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 (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275000 | 浙江光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市公安局警示教育微电影制作采购项目 | 1项 | 275000 |
五、专家抽取
赵望(采购人代表)、段伟国、高领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以成交价为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的75%计取,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李先生、赵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人地址:台州市****
(二)采购组织机构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吴女士、陈女士
联系电话:**** 、****
地址:台州市****
(三)质疑受理
采购人书面质疑接收人:杨警官
联系电话:****
书面质疑接收地址:台州市****
代理机构质疑受理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
书面质疑接收地址:台州市****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1.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