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4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初步评价
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2023年版)有关要求,我厅完成了2025年1-3月第14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阶段性信用评价工作,现将初步评价结果(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至****。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进行申诉、投诉举报及反映情况。
申诉、投诉举报电话:****
附件:2025年1-3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阶段性评价(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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