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
一、成交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2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专家评审劳务费按川财规[2023]6号文件计取由业主支付。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结果存在异议或意见,请通过来访或书面来函方式提出,并对提出的问题提供相关线索或可提供调查的证明。
联系人及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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