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10:30
挂牌编号 | **** | 挂牌起始时间 | **** 09:00:00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 17:00:00 | ||
挂牌截止时间 | **** 10:00:00 | ||
土地权属单位 | |||
土 地 位 置 | 岳阳县麻塘办事处春风湖南侧,G240东侧 | ||
使用权面积 | 40681㎡ | ||
规 划 用 途 | 居住用地 | 出让年限 | 70年 |
规划容积率 | 不大于1.5(最低容积率应符合供地政策要求) | 起 始 价 | 4261.4万元 |
竞买保证金 | 900.0万元 | 竞价增价幅度 | 10.0万元 |
成交时间 | **** | ||
竞得人 | 中交豪生(岳阳)置业有限公司 | 成交价 | 4271.4万元 |
其他交易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只能在互联网上,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只有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必须以人民币竞价。若境外投资者竞得的(包括与境内投资者组成联合体竞买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规定,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支付。 3、交地时间:自《成交确认书》签订并缴清相关税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缴清成交价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县土地储备中心、麻塘街道办事处与竞得人办理土地移交手续。 4、交地条件:现状条件。 5、特别说明: (1)出让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缴纳。 (2)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有权重新组织出让并由竞得人赔偿相关损失。 (3)根据麻塘办事处提供的《腾地移交承诺书》,出让成交后在资产移交过程中引起的纠纷由麻塘办事处负责处理。 (4)具体规划要求见****岳阳县自然资源局《春风湖南侧、G240 东侧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岳县自然资函〔2024〕89号)。 (5)竞得人所投资工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