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示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在衔接过渡期内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修订版)》(琼教发〔2022〕71 号)和2025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文件要求,由相关学校组织对受助学生进行资格认定,并经市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市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复核。现将我市拟享受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前至中职教育特惠性资助名单(第二批)给予公示(内容详见附件),以接受广大家长和群众监督。公示期为10天(****至****)。如对学生的教育补贴发放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按公示内容发放特惠性教育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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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附件:2025年春季学期拟享受五指山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前至中职教育特惠性资助名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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