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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泉市现代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丽水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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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龙泉市现代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金服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浙江省丽水市****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07704

中标(成交)金额:单价合计33.60元,高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费1.2元/月/平方米,单身公寓物业管理服务费1.2元/月/平方米,商业、商铺物业管理服务费1.2元/月/平方米,储藏间物业管理服务费10元/月/个,车库、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20元/月/个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龙泉市现代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龙泉市现代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要求:按本项目合同、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服务时间:本项目物业服务期三年(具体物业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进场时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服务标准:按本项目合同、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五、评审专家(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员)名单:

刘毅、柳盛华、项荣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金额:45000元。

七、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94 号令)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94 号令)的规定向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负责人钟茜雅 联系电话:**** 邮箱:****@qq.com

质疑联系人:叶亚雄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龙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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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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