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17-0201)建设工程通工合同 工组 特 筑工程有限 住房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光山县城市管理局
承包人(全称):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紫水河、官渡河沿岸及城区**** |
2. 工程地点: | 光山县城区。 |
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4. 资金来源: | 专项债资金 |
5. 工程内容: | 紫水河北岸平安路及沿河道路,南岸司马光广场及沿河道路,紫水河上四座桥梁,官渡河紫水桥至官渡桥区**** |
6. 工程承包范围: | 本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 ****。 |
计划竣工日期: | ****。 |
工期总日历天数: | 120天。 |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为: | 人民币(大写)肆佰叁拾叁万玖仟柒佰叁拾陆元柒角肆分 (¥****.74元); |
其中: | |
(1) 安全文明施工费: | 人民币(大写)1 (¥/元); |
(2)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 人民币(大写)1 (¥1元); |
(3) 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 人民币(大写)1 夫1元); |
(4) 暂列金额: | 人民币(大写)/ (¥/元)。 |
2. 合同价格形式: | 可调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李丁丁
六、合同文件构成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 通用合同条款;
(5) 技术标准和要求;
(6) 图纸;
(7)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中国用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光山县城市管理局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
发包人: 承包人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6
地址: 地址: 光山县****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465400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光山支行
账号: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