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第三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一批次)-第5包造价审计(二次)。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四)开标(采购)日期:****。
(五)公示期:****-****。
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包别 | 名次 | 单位名称 | 报价费率 | 备注 |
第5包造价审计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安徽向开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9%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合肥信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39%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40% |
工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点击登录查看313采购部,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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