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 10:41:26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等相关规定,点击登录查看组织专家对《定南县****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如对该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钟先生;电话:****;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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