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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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我司于****下午15时40分收到贵司现场提交关于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城域网网络服务项目(****)的质疑函一份(落款日期:****)。我公司对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及时将质疑内容反馈给采购人并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函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设备技术保障分中且《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中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存在唯一性、倾向性,排斥、限制其他设备供应商。
质疑事项2:
本项目作为服务项目进行招标,却完全以设备的功能、参数作为评审项、加分项,仔细审阅《采购需求》不难发现,技术参数中标注“★”符号的内容全是设备的参数,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第三方测试报告等证明材料,作为一个服务标,却要求提供只有设备生产厂家才能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审(加分)因素,有损公平竞争。
质疑事项3:
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属于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人员规模等门槛作为商务条件和评审因素,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有倾向特定供应商,对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质疑事项4:
采购需求中的付款方式缺乏合理性,可能影响成交供应商的后续服务质量。
质疑事项1答复:
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内容及特点,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项目,但某些服务是依托相关设备作为介质提供的,所以采购需求对相关设备或产品的参数设置了相关要求,其设备或产品参数性能设置都是为了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而设置。
其次,由于本项目不是货物类采购项目,本项目不采购设备,供应商所有用于本项目服务的设备,在服务项目合同履约期结束后设备的归属权为供应商所有,而非采购人所有。所以投标人可以以租用、购买或沿用投标人本公司现有的设备等多种形式获取到采购需求中的设备,使其达到并满足本项目的服务要求,采购需求是采购人根据实际市****
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
《自治区****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采购需求,是指采购人为实现项目目标,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
第二十一条 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第十一条 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质疑事项2答复: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项目,其服务内容为采购网络租赁服务,服务质量的实现高度依赖底层硬件设备的性能指标(如交换机、防火墙和安全网关的安全防护能力等)。设备参数作为服务交付的基础保障,属于“服务实现的技术路径要求”,与实现本项目服务的功能、质量、安全等密切相关,是合理且必须的。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本次教育城域网服务交付需依托防火墙、安全网关等设备,设备参数作为服务质量的客观量化指标,属于合法评审内容。评审因素符合“需求与标的关联性”原则。
服务类采购项目不能完全明确客观指标的,本项目结合采购需求内容和特点主要从技术方案、实施方案及运维服务方案等设定量化评审因素和分值,并非质疑人提到的完全以设备的功能、参数作为评审项。且本项目设备功能、参数作为评审项与技术方案、实施方案等的权重相比,占比并不多,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内容是合情合理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说明的第6点“本项目采购需求表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材料,请在《技术要求偏离表》或《商务要求偏离表》中应答时,注明相关文件材料或承诺书放置的页码。”已经很明确约定了相关文件材料或承诺书都需要标注出页码以便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的设备技术保障分中也注明了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响应表”为评审依据,“其中标注“★”内容要求须提供官网截图或第三方测试报告等证明材料作为佐证”,其中的“等”包含了除官网截图或第三方测试报告之外的,比如投标人的承诺书、承诺函、产品彩页等均视为作为予以加分的评审材料。
质疑供应商提供的其他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截图等相关内容不能够作为本项目质疑的事实依据及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与事实不符,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采购需求,是指采购人为实现项目目标,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
第二十一条 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第十一条 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质疑事项3答复:
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项目管理人员及运维服务人员,均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及项目所属地地域的特殊性紧密相关,并非将潜在投标人从业人员设置为达到多少规模作为资格条件和评审因素。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数量作为评审因素,主要是基于确保采购项目能够高效保质实施和运维的考量,有别于对潜在投标人从业人员数量进行评审打分。本项目涉及基础电信业务的核心工作,是大型电信网络的建设、维护和提供大规模的基础电信服务,涉及建设提供160 所学校及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和融水苗族自治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合计162 个单位的1598条专线汇聚组成城域网。融水苗族自治县地理属性有别于柳州市****
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
融水苗族自治县****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采购需求,是指采购人为实现项目目标,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
第二十一条 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第五十五条 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响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
质疑事项4答复: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上商务要求“报价及其他要求”中注明“2.本项目相关服务要求需满足桂教网信〔2024〕8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教育网建设项目设计方案(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和《广西教育城域网接入骨干网技术指南》(桂教网信〔2023〕28 号)中要求,并承诺随该文件修订而免费升级相关服务”。根据“桂教网信〔2024〕8号附件-广西教育网建设项目设计方案(2023年修订版)”方案 “第4章 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4.1投资概算依据的有关说明中8. 参考兄弟省市****
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
根据《自治区****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第十条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
综上所述,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继续开展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如贵公司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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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附件:质疑答复函.pdf (7.9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