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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2025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特聘农技员(防疫员)招聘公告

宁夏中卫 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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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科)发〔2025〕2号)及《海原县****

一、特聘数量

围绕我县农业产业发展特点,现计划公开招聘3名农技员(防疫员),其中农技员1名,防疫员2名。

二、特聘原则

特聘工作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进行招募。

三、特聘农技员(防疫员)招募范围、条件及程序

(一)特聘范围

1.特聘人员应从海原县****

2.下列人员不在聘用范围内:

(1)已聘用为从事防疫、禽畜繁殖、种养殖技术推广及植物保护等相关服务的人员;(2)从事乡、村两级党委、政府相关工作的人员;(3)体制内在编在岗人员;(4)明显没有时间及精力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5)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者。

(二)特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2.具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服从县****

4.年龄在18-60周岁以内;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6.品端、腿勤,能够听从农村部门工作安排调配,及时完成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临时任务人员优先聘用。

(三)特聘程序

1.发布特聘公告。在县政务公开网上、微信等网络媒介公开发布特聘计划信息,明确特聘数量、条件及岗位任务。

2.组织报名。海原县****

(1)报名时间:****至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海原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海兴开发区行政中心二楼205产业办公室)。

(3)携带证件:申报人需携带特聘农技员(防疫员)报名表(附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业务技能证书、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前到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或将电子版资料发送至****@163.com)报名。

3.理论知识测评。对已报名的人员进行中央一号文件、农业相关政策、动植物常见病防治、种养殖基础知识等熟悉掌握情况进行知识测评,采用闭卷答题(选择题)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综合能力考核(面试)。对已参加理论知识测试人员,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能力考核(面试),基本程序为:

(1)自我介绍(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及从事相关专业的基本情况及获得奖励情况)。

(2)专家点题询问。

(3)综合能力评判。对参加笔试、面试人员进行综合能力评判,主要从思想品德、服务态度、应变能力、以及在此领域取得的相关成绩、获得奖励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判。

5.聘用及结果公示。笔试、面试采用百分制,最终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理论占40%、面试占6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对总成绩合格人员采用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用。对拟录用人员在县****

6.签定服务协议。公示期满后,签定服务协议,协议期限1年。

四、职责任务

1.做好县域内指定区域示范主体及普通农户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其科学种植、养殖水平。在“中国农技推广APP”发表高质量工作日志和提问回答。

2.宣传有关农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3.做好县****

五、政策待遇

每名特聘农技员(防疫员)岗位补助标准1800元/月,服务期内最高补助21600元/人,服务费从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中列支。

六、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由海原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申报人员严格按照公告发布报名日期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考人员严禁弄虚作假、虚报瞒说,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联系人:王新燕。联系电话:****

附件: 海原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特聘农技员(防疫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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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海原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特聘农技员(防疫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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