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办公中心主楼电梯改造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办公中心主楼电梯改造工程 | ****.00元 |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办公中心主楼电梯改造工程 | 客梯 | 奥的斯 | 4 | 986700.00 | 详见响应文件。 |
1 | 办公中心主楼电梯改造工程 | VIP梯 | 奥的斯 | 1 | 967200.00 | 详见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施红家,邵震蒙,吴海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办公中心主楼1-5号电梯为奥的斯品牌电梯,安装至今已运行近27年,存在较多安全隐患,需进行改造。本次改造将采用整机“部分保留+部分更新”的方式进行:保留电梯导轨、门机系统等不影响系统安全,且质量较高的零部件,并对电气系统、升降系统等部件进行整体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奥的斯品牌的电梯厂家未授权任何第三方可对该公司生产的电梯进行改造。为确保此次改造项目的质量与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故推荐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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