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南丹县看守、拘留、戒毒所在押人员及公安局民警食堂食材、生活用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100(%) | 广西幸福世纪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南丹县****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南丹县看守、拘留、戒毒所在押人员及公安局民警食堂食材、生活用品配送服务项目 | 南丹县看守、拘留、戒毒所在押人员及公安局民警食堂食材、生活用品配送服务项目 | 南丹县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的食材和生活需求的卫生安全,对南丹县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食材及日用品统一采购及配送。 | 详见磋商文件。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 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涛(自行抽取),易彦伶(自行抽取),邹世坤(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按(桂价费 〔2011〕55号)的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15%计取成交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65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
2.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1.33分。
3.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惠琳
电 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