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颍淮农商银行呆账核销税前扣除审核服务项目(项目编号:****),于****09时00分在点击登录查看开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阜阳恒泰税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
第二中标候选人:阜阳德永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容诚税务师事务所(安徽)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至****。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发布媒介:
本公示发布媒介为点击登录查看官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姚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阜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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