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盘山渔港及多个无证渔港含油污水处理不到位(盘山渔港是盘山县唯一渔港,盘山县无无证渔港)。
二、整改目标
完善盘山渔港污染治理设施,切实解决盘山渔港含油污水处理不到位问题。
三、整改措施
2023年12月年底前,在盘山渔港设立油污收集设备,定期转运,按照有关要求妥善处置含油污水。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盘山渔港管理部门按照《沿海渔港污染防治设施设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要求,已于2023年5月完成储油池、蓄水池、污水池、污水截水沟、地面硬化、围栏改造等渔港环保配套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一是对码头直接卸货区域进行了地面硬化,单独设置水产品交易区,利用污水收集池收集卸货区、交易区产生废水、污水,外运处理。二是单独配备进港船舶生活污水收集池,对进港船舶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渔港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辽宁中圆达污泥处置利用有限公司)统一处理。三是设置两个进港船舶垃圾接收点,对进港船舶上收集的垃圾进行接收和分类处理;设置1座垃圾收集点,专门用于存放渔港水域和码头上收集到的生活垃圾,渔港垃圾由京环公司统一运输、处理。四是渔港配备油污处理船一艘,用于收集漂浮垃圾、零星油污等渔港水域漂浮污染物。渔港配备围油栏布和吸油粘,用于码头溢油和油污处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市****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至****(5
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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