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至 ****挂牌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 | 地块位置 | 桥板乡 | 土地用途 | 商业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0.475019 | 出让年限 | 40年 | 成交价 (万元) | 162 |
受让单位 | 广西永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公示期:**** 至 ****。
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融安县****
联系电话:****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