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关于应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价格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和《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相关规定,东川区于****— ****发布了征集公告,结合企业申报情况,经东川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并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现将东川区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价格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 县区 | 土地证号 |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坐落 | 供应方式 | 供应面积 | 土地用途 | 收回面积 | 拟收回收购价格 | 备注 |
1 | 东川区 | 东国用(2013)第13211号 | 昆明鼎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昆明市**** | 划拨 | 0.995347 | 公园绿地 | 0.995347 | 1030.17 | |
2 | 东川区 | 东国用(2013)第13211号 | 昆明鼎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昆明市**** | 划拨 | 0.881525 | 公园绿地 | 0.881525 | 912.18 | |
3 | 东川区 | 东国用(2013)第13211号 | 昆明鼎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昆明市**** | 划拨 | 0.454561 | 公园绿地 | 0.454561 | 470.58 |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拟核准的内容有异议的,可向点击登录查看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二、公示期:****至****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昆明市****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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