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至榆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道路规划及电子文件技术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JLWBZB 2025-020)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01合同包: | 中标人:吉林省众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中标价格:33.2000万元 |
标段(包)[002]02合同包: | 中标人:长春市晟亚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价格:40.3000万元 |
标段(包)[003]03合同包: | 中标人:北京市中冠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中标价格:39.5000万元 |
标段(包)[004]04合同包: | 中标人:长春市**** | 中标价格:47.9622万元 |
二、其他:
详见成交结果公告正文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长春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 系 人: 赵鑫、刘世远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长春至榆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道路规划及电子文件技术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LWBZB 2025-020。
二、项目名称:长春至榆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道路规划及电子文件技术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
三、成交信息
01合同包环境监测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众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松原市****
成交金额:332,000元。
02合同包水土保持监测
供应商名称:长春市晟亚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成交金额:403,000元。
03合同包水土保持监理
供应商名称:北京市中冠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
成交金额:395,000元。
04合同包道路规划及电子文件
供应商名称:长春市****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成交金额:479,62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01合同包
名称:环境监测;
采购范围:根据已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有关法规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具体内容包括:负责编制环境监测实施方案,并定期提交季度监测分析报告及年度分析报告;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协助采购人进行工程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内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并提供有关指导意见等。
02合同包
名称:水土保持监测;
采购范围:根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有关法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具体内容包括:负责编制水保监测实施方案,并定期提交季度监测分析报告及年度分析报告;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协助采购人进行工程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内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并提供有关指导意见等。
03合同包
名称:水土保持监理;
采购范围:编制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实施方案,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行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对水土保持设施工程提出质量评定意见;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水土保持监理,定期提交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报告;完成各级水利、交通运输、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与水土保持监理相关的数据及报告;为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监理方面的技术支持,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项目日常水土保持咨询;施工期由于与原水土保持报告书不符而发生的变更工作;根据现行水土保持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完成与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相关的其它服务。
04合同包
名称:道路规划及电子文件;
采购范围:按照国家、行业及吉林省有关相应标准和要求完成本项目道路规划及电子文件编制工作,达到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批条件,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审批手续(如需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及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及测量、分析研究、专家评审时汇报和组织会务等;(2)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进行必要的修改、调整、补充等;(3)按照采购人要求办理相关报批等(报告及批复范围须满足相关要求)。(4)其他后续工作。
01、02、03和04合同包质量要求(采购需求):满足国家、吉林省及行业现行有关要求。
01、02、03和04合同包服务期限:(01~03合同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04合同包: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
五、磋商小组名单:王广宇、孙彦忠、点击登录查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用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01合同包5378元,02合同包6780元,03合同包6150元,04合同包7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十、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