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20-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淄博市博山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山东华珍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单位: 淄博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博山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城西片区)工程总承包(EPC)建设标段一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博山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城西片区)工程总承包(EPC)建设项目 标段一。 |
2. 工程地点: | 淄博市博山区城西片区。 |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 项目代码为2501-37****-192744 |
4.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47181.82平方米,标段一白虎山路片区**** |
6. 工程承包范围: | 建设项目规划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增设外墙保温(达到改造条件的楼房)、外墙和楼道粉刷、屋面防水、更换单元门窗及监控、配套改造雨污管网、供热管网、供水管网、原有道路提升、配套建设充电桩、停车场、广告牌等所有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及验收、移交及保修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对工程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 |
二、 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年 月__ _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10月_31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_19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确认为准。
三、 质量标准
设计、施工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四、 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总包价款(含税): | 人民币(大写):壹仟陆佰柒拾捌万肆仟柒佰陆拾陆元零肆分(¥****.04元) |
设计费: | 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捌仟贰佰叁拾贰元壹角伍分(¥198232.15元); 适用税率: _%;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_ (¥_元); 设计费费率: (大写)百分之_壹点壹玖_; 1.19 %。 |
施工工程费: | 人民币(大写)壹仟陆佰伍拾捌万陆仟伍佰叁拾叁元捌角玖分 (¥****.89_元); 适用税率: /_%,税金为人民币(大写)_ (¥_元); 施工工程费费率: (大写)百分之玖拾玖点伍柒; 99.57 %。 |
2.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费率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费率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中标设计费费率、施工工程费费率不变,最终设计费、施工工程费以整体工程造价审定值为基准,费率执行中标设计费费率、中标施工工程费费率。
五、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苏文钢
设计负责人: 彭德凤
六、 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通用合同条件;
(5)承包人建议书;
(6) 价格清单;
(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 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 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2025_年_4_月18日订立。
九、 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淄博市博山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订立。
十、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并自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合同发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峰韦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7850Q
地址: 淄博市****
邮政编码: 255200
法定代表人: 韦宇峰
电话: ****
传真: ****
电子信箱: ****@qq.com
合同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印光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86067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
邮政编码: 255200
法定代表人: 陈光耀
委托代理人: 苏文钢
电话: ****
传真:
电子信箱:
联合体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军宋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0 ****MA3D1R9HX6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
邮政编码: 255000
法定代表人: 宋士军
委托代理人: 孟凡金
电话: ****
传真: ****
电子信箱: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