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
本次成交金额:¥285,000.00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采购人地址:宜昌市****
成交供应商:宜昌市新红奥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宜昌市****
成交日期:****
执行方式:直接选定
成交标的:
采购品目: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需求:一、项目内容:为宜昌市中心血站16台公务车辆提供日常维护、保养定点维修服务。
2.项目地点:宜昌市****
3.服务期限:2025年5月至2026年4月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汽车维修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与车辆维修保养相关的内容。
2.供应商必须是一类汽车维修(大客车)资质企业。
3.为方便车辆送修,供应商经营场所必须在西陵区、伍家区、开发区范围内。
4.供应商必须在宜昌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入驻
5.请供应商按报价表报价并上传(见报价表)
三、车辆维修范围:
1.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整车及各级维护和小修、保养、维护救援和专项改装、内装饰工作,并免费提供洗车、内饰清洗、补胎、救援、搭火、充电、检测服务事故车维修(新购车辆免费保养维护除外)。
2.全年每天 24 小时施救、维修服务,设立应急电话,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车辆在宜昌市内区域内外出途中发生故障需急修的,应及时派员抢修。
3.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车辆单位用车需要,车辆保养随到随修,车辆小修1日内完工,若车辆所属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时尽最大限度满足。保证车辆年度检测必须合格。
4.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至少为车辆行驶20000 公里或者 18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至少为车辆行驶 5000 公里或者 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至少为车辆行驶 2000 公里或者 10 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5.车辆维修完工质量保证不低于《宜昌市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和投标书承诺的标准,如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维修厂承担。
6.保证维修车辆在修期间的安全,做到不丢失、不损坏,否则承担全部损失。
车辆品牌:小型车类:迈腾,传祺A8;商务车:传祺M8;送血救护车:传祺GS8,江铃全顺,上汽大通,华晨金杯,东风御风;大型车类:金龙,金旅。
需求附件:2025中心血站车辆维修报价表.xls
服务响应说明:我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汽车维修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与车辆维修保养相关的内容。
本单位备案为一类汽车维修(大客车)资质企业,备案号为:宜昌****,
我单位地址位于宜昌市****
1.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整车及各级维护和小修、保养、维护救援和专项改装、内装饰工作,并免费提供洗车、内饰清洗、补胎、救援、搭火、充电、检测服务事故车维修(新购车辆免费保养维护除外)。
2.全年每天 24 小时施救、维修服务,设立应急电话,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车辆在宜昌市内区域内外出途中发生故障需急修的,及时派员抢修。
3.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车辆单位用车需要,车辆保养随到随修,车辆小修1日内完工,若车辆所属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时尽最大限度满足。保证车辆年度检测必须合格。
4.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至少为车辆行驶20000 公里或者 18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至少为车辆行驶 5000 公里或者 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至少为车辆行驶 2000 公里或者 10 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5.车辆维修完工质量保证不低于《宜昌市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和投标书承诺的标准,如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维修厂承担。
6.保证维修车辆在修期间的安全,做到不丢失、不损坏,否则承担全部损失。
我单位严格按照采购需求执行给予9.5折优惠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