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函
询价编号:****
公司:
因洛阳城市****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GBT14902-2012 | 方 | 200 | 河南洛阳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GBT14902-2012 | 方 | 500 | 河南洛阳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GBT14902-2012 | 方 | 2000 | 河南洛阳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GBT14902-2012 | 方 | 2500 | 河南洛阳 |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2年供货业绩,资质证书。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需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需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买方对卖方供应的商品混凝土实行过磅称重验收(重车空车均需过磅),卖方罐车司机应予以配合,并作为卖方送货代表人在每车过磅单上签字确认,对于不配合的司机卖方应及时教育或予以调换。卖方应保证所供混凝土计量准确,不得短斤少两,如连续三次送货称重为负差且该批总量称重为负差的(每次通知算作一批),则买方将视为恶意短斤少两,并对卖方处以 3000 元/批次罚款,累计三批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按照最大负误差结算所供全部混凝土方量。(买方有权按照卖方提供的送货清单量进行理论方量计算和过磅称重换算方量,并进行对比。双方约定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按照买方的要求车车过磅,对于数量不足的按照实际数量进行结算,每批次(每次通知算作一批)进行汇总统计,存在负差的按照实际过磅数量进行验收,如正差则按照送货单数量验收),若因不可避免导致混凝土需要退料,退回数量由商混站承担。
5.质量要求:供货方提供的合同物资必须符合《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标准要求,且必须符合本项目设计图纸要求的质量标准,生产混凝土所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经过检测合格,符合相关质量标准,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原材料
不得使用。本项目建设单位对混凝土原材料生产厂家有规定的,卖方必须遵守不得擅自更换原材料生产厂家。
6.交货期限:供货方需在需方下达计划后24小时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7.交货地点:洛阳市****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结算方式: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浮动价结算,价格浮动规则如下:
浮动规则:结算单价=不含税网价*(1-下浮比例)
网价:供应期内,《河南省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洛阳地区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市****
下浮比例:对应物资合同签订单价/询价基准网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固定不变。
询价基准网价参照《河南省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2025年1月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市****
序号 | 材料名称 | 最大粒径 | 不含税单价 | 备注 |
1 | C15 | 最大粒径20mm | 200 | |
2 | C20 | 最大粒径20mm | 307 | |
3 | C25 | 最大粒径20mm | 316 | |
4 | C30 | 最大粒径20mm | 322 |
8.2.货款支付比例: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3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 60%货款, 6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90%货款,剩余 10% 货款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该批物资验收合格 12 个月后无息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8.3.货款支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E信通(贴息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9.报价有效期:60日。
10.其他要求: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铁建云链”(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办理会员,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链”递交资料(具体请参考网站首页下方“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需方:刘先生 电话:****
采购组织:许先生 电话:****
需方: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组织:中铁十一局集团物资集采中心
****
报 价 函(混凝土报价函)
中铁十一局集团物资集采中心/焦洛平铁路项目部: 询价编号:****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询价函,愿意参加****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m3 | 不含税单价(元) | 增值税 税率 | 含税单价 元 | 不含税 合价/元 | 含税合价 元 | 含税基准价元 | 备注 | ||
合同单价 | 基准价 | 下浮比例 | ||||||||||
A | B=C*((1-D) | C | D | E | F=B*(1+E) | G=A*B | H=A*F | I=C*(1+E) |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200 | 200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500 | 307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2000 | 316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2500 | 322 | ||||||||
合计 | ||||||||||||
特别注明:1、接受现金支付比例 %,接受承兑(包含但不限于:银行承兑、铁建银信、商业承兑、E信通等支付方式)支付比例 %,承兑票据由供方自行处置,需方不承担贴息费用。(必须填写) 2、泵送费 元/方、细石费 元/方、防冻费 元/方、喷射费 元/方、未约定的特殊规格混凝土另行协商。 |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人: 公司/厂(章)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