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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公司燃料一体化协同调运辅助决策平台项目燃料一体化平台软件开发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江苏南京 202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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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公司燃料一体化协同调运辅助决策平台项目燃料一体化平台软件开发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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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公司燃料一体化协同调运辅助决策平台项目燃料一体化平台软件开发服务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点击登录查看区域公司燃料一体化协同调运辅助决策平台项目燃料一体化平台软件开发服务评标工作已结束,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点击登录查看区域公司燃料一体化协同调运辅助决策平台项目燃料一体化平台软件开发服务

二、公示时间:****~****

三、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四、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五、评标结果: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公司名称

武汉华中思能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立信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要求

满足招标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要求

满足招标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 /

业绩

1、业绩名称:生产运营一体化智能管理平台升级改造服务、签订时间:2024年11月、买方: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门电厂(含公司本部);2、业绩名称:一日经营核算平台、签订时间:2024年08月、买方: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业绩名称:基于电力现货指导经营决策的综合智慧燃料系统研究与应用科技项目、签订时间:2024年08月、买方:国电投沁阳发电分公司;4、业绩名称:广义单元成本管理平台、签订时间:2024年05月、买方: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5、业绩名称:燃料系统全过程智能监控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签订时间:2023年11月、买方: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6、业绩名称:燃料全过程智能调度平台系统优化升级、签订时间:2023年06月、买方: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7、业绩名称:基于现货模式下多极耦合智能配煤燃烧系统、签订时间:2022年11月、买方: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8、业绩名称:智慧电厂建设科技示范工程项目智慧经营平台采购、签订时间:2022年03月、买方: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9、业绩名称:着力数字赋能的生产经营融合市场交易策略研究与应用项目、签订时间:2024年12月、买方: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10、业绩名称:发电行业一日经营核算“精益+智能”管理平台研究与应用科技项目、签订时间:2024年11月、买方: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1、业绩名称: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厂2*66万千瓦扩建工程智能燃料管控系统 签订时间:2023年8月 买方: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厂。 2、业绩名称:中煤靖远发电有限公司智能燃料管理系统建设EPC总承包项目 签订时间:2023年6月 买方:中煤靖远发电有限公司。 3、业绩名称:内蒙古长城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庙煤电项目智能燃料管控系统 签订时间:2023年9月 买方:内蒙古长城发电有限公司。 4、业绩名称: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火电智慧燃料系统项目智能燃料管控系统 签订时间:2023年8月 买方: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电事业部 5、业绩名称:内蒙古中科新网科技有限公司软件系统安装及技术服务 签订时间:2022年12月 买方:内蒙古中科新网科技有限公司 6、业绩名称: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山产业园智慧园区建设项目 签订时间:2022年12月 买方:包头航天宏图大数据有限公司 7、业绩名称:青岛城市大脑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智慧园区管理软件项目 签订时间:2022年 买方: 青岛城市大脑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8、业绩名称: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燃料智能化管控系统和煤样封装系统升级改造 签订时间:2024年12月 买方: 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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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异议接收方式:

单位(部门):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接收邮箱:p****@ceic.com

八、异议提出说明:

1.提出异议的实名主体应是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3.异议应以电子邮件(盖章原件扫描)实名制提供,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2)被异议项目的招标编号、分包编号、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单位等;

3)异议应有明确的具体事项,必须提供具有支撑意义的证据及证明材料;

4.如不按上述规定提出异议,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九、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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