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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陕西省高速公路网运行监测能力提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陕西西安 202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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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陕西省高速公路网运行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陕西省高速公路网运行监测能力提升):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高速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 综合评分法 3,896,380.00元 93.09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陕西省高速公路网运行监测能力提升):

服务类(陕西高速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陕西省高速公路网运行监测能力提升 本投标人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包1服务范围:基于中心路网综合监控系统,要求进行以下技术内容服务。 1.扩充外场监测设施接入种类。 2.提升信息提供能力。 3.提升路网信息展现能力。 4.提升综合监控系统监测能力。 5.提升综合监控系统的数据管理能力。 本投标人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包1服务要求如下: 1.扩充外场监测设施接入种类技术要求。 2.提升信息提供能力技术要求。 3.提升路网信息展现能力技术要求。 4.提升综合监控系统监测能力技术要求。 5.提升综合监控系统的数据管理能力技术要求。 6.数据安全保障要求。 7.系统上线测试要求。 8.代码审计要求。 9.硬件规格技术要求。 10.项目人员管理要求。 11.资产要求。 12.保密要求。 13.网络安全要求。 14.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15.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所有功能开发并部署,具备使用条件,并向中心出具包含开通运行、功能测试与申请上线等内容的书面交付报告,双方确认签章并以此确定试运行期开始时间。系统1个月试运行期满,并通过中心验收之日起正式进入服务期,服务期为12个月。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执行。 3,896,38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军伟、王庆辉、聂朝恩、胡静、孙元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交费金额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标准下浮15%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服务计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陕西省高速公路网运行监测能力提升 3.245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需要提交与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副本分别胶装(可顺丰邮寄),邮寄地址:西安市****,联系人:谢婷婷,联系电话:****/****-83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未央区****点击登录查看20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西安市****

联系方式:****-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婷婷、王琦、戈迪

电话:****-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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