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潮安区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建设工程(内洋南总干渠流域)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及进出水监测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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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潮安区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建设工程(内洋南总干渠流域)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及进出水监测设备 |
公示标题 | 潮安区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建设工程(内洋南总干渠流域)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及进出水监测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 |
公示类型 | 正常 |
公示开始时间 | **** 17:13:44 |
公示结束时间 | **** 17:13:44 |
公示发布时间 | **** 17:13:44 |
公告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潮安区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建设工程(内洋南总干渠流域)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潮安区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建设工程(内洋南总干渠流域)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及进出水监测设备 | ||
标段(包)名称 | 潮安区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建设工程(内洋南总干渠流域)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及进出水监测设备 | ||
公示名称 | 潮安区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建设工程(内洋南总干渠流域)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及进出水监测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 | ||
评标情况 |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主)广东德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湖南清源华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广州清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0元,综合得分:81.83分,服务工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含60个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第二中标候选人:广州绿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0元,综合得分:56.86分,服务工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含60个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苏宝蛙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6元,综合得分:52.60分,服务工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含60个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主)广东德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湖南清源华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广州清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80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工期(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含60个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王晶莹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生态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9)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州绿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工期(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含60个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张康利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生态环境工程师(证书编号:****6)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江苏宝蛙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26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工期(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含60个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马先生 | 联系电话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潮州市**** | 联系电话 |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潮州市****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 年 4 月 27 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 年 4 月 30 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注:上述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详见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人:郑工
电话:**** 电话:****
2025 年 4 月 27 日 2025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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