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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黄河上游(洮河大夏河片区)卓尼县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025年)(第1-2包)-合同

甘肃甘南 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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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政府采购项目

合同书

包号: 第二包

项目名称: 甘南黄河上游(洮河大夏河片区)卓尼县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025年)(第1-2包)

编号: GNJY-ZC-2025-41

甲方: 卓后聂林亚和享政局

乙方: 甘南州恒阳生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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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黄河上游(洮河大夏河片区)卓尼县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025年)(第1-2包)(第二包)

合同编号: GNJY-ZC-2025-41

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 甘南州恒阳生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说明

1. 合同基本条款是指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方(以下简称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作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

2. 制定"合同主要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 采购货物及服务清单及合同价格(即项目中标价):

项目编号:GNJY-ZC-2025-41
单位:
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规格、质地及相关组(配)件参数要求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总价
1垂穗披碱草符合《禾本科草种子质量分级》(GB6142-2008), 国标二级及以上。甘南州恒阳生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kg99062.4027.202694497.28
2冷地早熟禾符合《禾本科草种子质量分级》(GB6142-2008), 国标二级及以上。甘南州恒阳生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kg46617.6033.501561689.60
3无纺布购置采用可降解环保无纺布,宽幅2m, ≥20g/m2。甘南州恒阳生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m2291360.001.50437040.00
4无纺布铺设铺设无纺布条与条间保持5cm重叠部分。甘南州恒阳生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8272.0014.00815808.00
5人工补播采用人工撒播的播种方式。甘南州恒阳生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8272.0021.001223712.00
合计金额:陆佰柒拾叁万贰仟柒佰肆拾陆元捌角捌分(¥: ****.88元)

技术要求:

1)、技术规程及规范

1. 《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23

2. 《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15163-2018)

3. 《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1607-2023

4. 《甘肃省2019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操作细则》(甘肃省林草局2019年4月)

5.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2017

6. 《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GB/T1690-2017

7. 《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

8. 《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

9. 《弓箭灭治鼢鼠技术规范》(甘肃省地方标准-一试行)

10. 《草原鼠害安全防治技术规范》NY/T1905-2010。

2)、项目基本情况

1. 建设目标: 草原改良,实施区域害鼠防控效果达到90%,地面鼠有效洞口数少于150个/公顷,地下鼠新土丘数量少于200个/公顷,植被盖度提高10%以上,亩均鲜草产量增加40千克以上,草群高度提高20%以上;

2. 建设地点: 草原改良范围在贡巴村、龙多村。

3. 建设工期: 1年(其中封山育林管护期5年)。

4. 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投资。

3)、草种质量标准:

① 达到国标二级及以上。

② 草种应当统一包装,并附有标签。包装袋上应当明确标注品种名称、注册商标、净重量、质量指标、生产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包装日期、检验日期等,实行分装的应当注明分装单位、原草种或草品种名、原产地;标签应当注明草种类别、品种名称、种子批号、产地、生产时间、生产单位名称和质量指标等事项,标签注明的内容应当与销售的草种相符。

根据工程建设规模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本项目采用草种混播方式。

4)、整地及补播:

① 草种用量: 草原改良:按垂穗披碱草1.7kg,冷地早熟禾0.8kg。

② 采用人工及机械整地及补播。补播方式采用人力撒播进行。

项目货物及施工质量进度验收要求:

货物: 乙方在供货时必须提供草籽等符合要求的检疫证或检验报告、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待甲方技术负责人及监理人员查验无误后方可供货,否则甲方有权退回货物。

治理工程: 本项目相关的草籽补播工程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乙方每完成项目施工的一定阶段须经甲方和监理单位自验合格后才可进行下一步施工计划。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价款,乙方在完成供货后,经申请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后支付40%合同价款,施工完成并通过甲方及监理单位组织的验收合格后支付25%的合同价款。剩余5%合同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项目州****

售后服务要求:

1. 以上所采购的货物及服务项目应全程跟踪服务,发现损坏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更换;并于出具售后服务承诺等相关文件。

2. 中标人未能按规定履行承诺的,采购人有权另找第三方进行维护,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护服务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开始免费维护服务。

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保活期内、外的售后维护服务措施。

延期责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遇不能按时交付或不能及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同时通知甲方和项目实施单位。甲方和项目实施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酌情延长交付时间或终止合同。

1. 乙方无正当理由延期交付,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服务,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

2. 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任务,每超期一天,扣合同金额的0.1%,累计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 质量保证期内因不能及时排除质量问题而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质量保证期延长30天。

违约责任

1. 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无法正常使用而造成的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达不到项目规定的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损坏或变质的,甲方提出要求更换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应及时给予更换。

4. 如果甲方认为某个技术培训人员不适合本项目培训工作的,乙方应及时给予调换。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合同的生效

1.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及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 本合同壹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级监督单位壹份(由甲方负责报送),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采购代理机构各执壹份备案。

争议的解决

1. 本合同仅限于"甘南黄河上游(洮河大夏河片区)卓尼县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025年)(第1-2包)第二包"合作之约定;如果甲方需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之外的服务,乙方将和甲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作为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单位名称(公章):

乙方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卓尼县农牧大厦6楼

单位地址: 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

法人或被授权人:

法人或被授 板尺晓

联系电话: 杨文六

联系电话: ****

日期: ****

日期: ****

采购项目负责人:

签字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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