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质疑: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列明事实,依法举证),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鄂州市鄂城城南陵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鄂州市****
联系人: 倪先生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鄂州市****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赵理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