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无为市****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麦之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融汇中江广场H#楼1713;
成交金额:11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无为市****; 服务范围:为马腰、松院、金鸡、周林、沈马、新生等6个行政村10个中心村,19个微动力设施和3个大三格化粪池; 服务要求:(1)负责管理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维护工作,配置运营技术人员;(2)提升改造的大三格式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3)管网、检查井及设施周边环境维护(4)河道环境维护; 服务时间:壹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规定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竞争性谈判人员)名单
陈宝平 、秦逊 、徐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 ,联系电话: ****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无为市公安局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成交供应商业绩:
1、合同名称:无为市****
2、合同名称:无为市****
3、合同名称:无为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无为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小波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