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复审,根据世行采购规则,方圆化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暂估价报价,安徽雅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外子目项为非实质性偏差。现对中标候选人重新公示: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
地址:安徽省宁国市**** | |
代理机构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北京市**** |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点击登录查看老旧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
项目编号 | |
开标时间 | ****9时00分 |
名称:安徽雅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 |
投标报价:****.10元;评标价:****.10元 | |
工期:13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彭其有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101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投标资格业绩:1.超导回旋质子治疗系统精装修工程; 2.合肥市老年公寓老院维修改造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合肥市老年公寓老院维修改造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方圆化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 | |
投标报价:****.22元;评标价:****.28元 | |
工期:13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王领 | |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京****692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投标资格业绩:1.D栋二层内镜中心装修工程;2.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通州院区新建核医学科项目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通州院区新建核医学科项目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深圳市博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深圳市**** | |
投标报价: ****.78元;评标价:****.78元 | |
工期:13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冯旭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粤****631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投标资格业绩:1.江夏中医医院整体迁建精装修工程施工; 2.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空军医院飞行员颈腰伤病防治中心建设工程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长春市二道区远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合同范围包括建筑工程:寿星乐园活动中心(消防设施改造)加电梯、寿星乐园活动中心(消防设施改造)加楼梯、老年公寓报告厅、大厅装饰改造、怡景苑外墙改造、向阳苑外墙改造、聚福厅楼外墙改造、寿星乐园活动中心外墙改造、绿化工程、附属提升工程、雨污水管道、长廊座椅栏杆、小仓库、花架、雨棚改造、围墙、非机动车库、洗衣房改造、宁国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提升工程-空调百叶、空调室外机排水、二至六层阳台铝板吊顶, 安装工程:寿星乐园活动中心-安装、寿星乐园活动中心-安装(消防)、寿星乐园活动中心-安装(室外)等。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合肥大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不完整,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0款要求,初步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2、安徽强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元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龙振建设有限公司均未提供的银行保函原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19.1款要求,初步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3、湖南国恒建设有限公司和湖南铂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文件未提供环境-社会-卫生-安全行为准则和环境-社会-卫生-安全管理策略和实施计划,投标文件不完整,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1款要求,初步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4、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接受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暂估价进行调整,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0.2条规定,该投标被拒绝。 |
公示时间 |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李工(招标人)、马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世界银行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