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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全区部分视频监控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XGP-2025-F-133)成交公告

天津天津 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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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全区部分视频监控运维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天津智慧和平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 ****MA06M1CJ7Y **** 1,648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全区部分视频监控运维服务 原项目主要涉及和平区既有项目的改造与运维,涵盖百点项目、548项目(包含卡口部分)、2015散片旧楼改造项目、民园176点项目、南市**** 投标人需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视频监控资源。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期间所提供服务的产品应仅为和平区视频监控网使用,不能做其他用途使用。具体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至****止。(起止日期可按照签订的运维服务合同约定调整)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全区部分视频监控运维服务,具体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李长旭、杜炎、李琪、乔永忠、尹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857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址:天津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天津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玉
电 话:****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本项目涉及资产的产权归属于天津智慧和平科技有限公司,公安和平分局为日常使用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条规定要求,“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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