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隆阳区委 隆阳区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YNXXZB2025-07)
公示结束时间: ****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中共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排名 | 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
1 | 云南润霖律师事务所 | 50万元 | 符合中共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需求 | 365天 |
2 | 云南晨宇律师事务所 | 55万元 | 符合中共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需求 | 365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云南润霖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 徐荣华执业律师 ****44488;
中标候选人(云南晨宇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 丁懿执业律师 ****49708;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云南润霖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 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中标候选人(云南晨宇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 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云南润霖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 详见评标报告;
中标候选人(云南晨宇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 详见评标报告;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果投标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有效期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办理。
三、其他
中共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采购编号: YNXXZB2025-07
二、项目名称: 中共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经评标小组评议,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云南润霖律师事务所
地址: 永昌街道办事处远征路北段西侧海棠香郡小区****
成交价: 500000.00元
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一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6798P
项目负责人: 徐荣华
执业证号: ****44488
第二中标候选人: 云南晨宇律师事务所
地址: 金水路永昌文化园29号
成交价: 550000.00元
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一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6721J
项目负责人: 丁懿
执业证号: ****4970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1、采购服务内容: 代理采购人服务期限内全年法律顾问服务。
(一)为顾问单位提供常规法律咨询服务(每年约210次)。
(二)为顾问单位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提供法律咨询或意见,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根据需要参与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洽谈(每年约20起)。
(三)对顾问单位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每年约50份)。
(四)参与处理涉及顾问单位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协助化解矛盾纠纷(每年约40起)。
(五)参与办理顾问单位涉及的各类诉讼、仲裁案件及行政复议案件(每年约200件)。
(六)帮助顾问单位审查各类合同、法律文书,出具专业法律审查报告(意见)、法律意见书(每年约220份)。
(七)为处置征收补偿、涉法信访等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每年约40件)。
(八)参加各类涉法议题相关会议(每年约90次)。
(九)应邀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培训(每年约10次)。
(十)应顾问单位需求开展专项法律服务。
(十一)办理顾问单位交办和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每年约20件/次)。
备注: 详细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商品(服务)需求"内容。
2、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一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不接受律师个人投标;
3.2指派的律师应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年度检审合格,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未受过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的惩戒处分。
3.3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过程或定标阶段对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记录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竞争性磋商资格或成交资格;
3.4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过程或定标阶段对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记录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竞争性磋商资格或成交资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磋商小组成员分别是: 寸江涛、赵卫丰、苏毅,经磋商小组推选出寸江涛为磋商小组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期满后请中标单位到我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到我公司办理退还保证金相关事宜。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公告发布之后按我公司财务要求届时退还,在此,衷心感谢各投标单位的积极参加与支持。
2.如果投标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有效期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办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保山市隆阳区关楼社区院内
联系方式: ****
3. 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项目联系人: 吴女士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
发布时间: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云南省保山市****
联系人: 吴女士
电话: ****
电子邮件: ****@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云南省保山市****
联系人: 许先生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南段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3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