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发包方:点击登录查看 承包方:河北频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结合本项目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河县**** 2.工程地点:前沙洼村;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通过; 4.工程承包内容:前沙洼村胡同硬化,工程量清单中内容; 5.工程合同总价:大写:伍拾叁万伍仟伍佰零伍元柒角伍分;小写:535505.75元;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60日历天,本工程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2.如延期交工每延期5天扣工程承包款3‰。逾期半个月以上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发包方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3.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非承包方因素而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的。 (2)不属承包范围内的设计变更。 (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雨雪、水灾、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时。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发包方: (1)委托监理人员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进行监理和监督。 (2)协助项目所在村与承包方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3)协助项目所在村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项目所在村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 (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 (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2、承包方: (1)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2)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3)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和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如确需变更工程内容,应与发包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否则视为无效。 (4)负责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量清单和工程进度计划施工。 (5)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6)配合发包人和有关单位进行质量检查、审计、验收(结算)等工作。 第四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河北省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l.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施工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2.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发包方现场工程代表和监理确认合格方可继续施工。 3.工程竣工后,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并组织相关机构派员组成的专门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发包人根据验收情况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验收后办理交接手续。 4.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 第五条工程款的支付 结算款项实行预留质量保证金制度。 1、发包方签订合同并完成进场准备工作(经监理方确认)后预拨不高于合同价30%的工程款,项目建设过程中可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经监理方确认)拨付工程款,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最后一笔结算工程款时,承包方需开具3%的质量保函。质量保期为一年,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2、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7日内,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本工程完整的结算书(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和竣工资料一式三份。 3、如施工款不能按以上如期付款,由发包方承担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工程施工用水、电、路由承包方负担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不限于重新检测及重新返工等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并承担违约责任。 3、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使用),发包方将暂停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使用)后,发包人无息支付。若因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如本工程经承包方整改后仍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使用),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承包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建或缓建,应由发包方支付承包方停工造成的人工、机械、材料积压的实际损失。 5、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私自将该工程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八条争议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如双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新河县法院处理。 第九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条款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保修期结束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两份,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发包方。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发包方负责人: 承包方负责人: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网签、电子合同管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