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海城市****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
供应商名称:黑龙江华大龙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中标(成交)金额:1,698,000(元)
评审总得分:78.9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
服务类
名称:海城市****(C****其他健康检查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拟对我市****点击登录查看指定,对检测高风险人群提供肠镜复核确诊,出具诊断结果,提出治疗和康复建议;做好信息登记、统计和上报; 开展人员培训和健康宣教等工作。 我方须协助点击登录查看做好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收集样本,检验并及时反馈结果;建立信息平台,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规范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 确保检验质量;在点击登录查看指导下,我方协助医疗机构开展项目宣传等工作,总结卫生经济学成果。
服务要求:一、检测项目及配套服务: (1)检测项目 无创肠癌基因检测,采用荧光PCR技术,检测周期≤10 个工作日 1.1、必须包含 SDC2 结直肠癌高风险基因甲基化检测。其他基因(如 ADHFE1、PPP2R5C)可根据我方能力提供。 1.2、检测技术需先进、精准,确保结果可靠。 (2)配套服务 2.1、提供一次性采样器、样本保存管、采样指南。 2.2、提供样本运输服务,确保样本安全送达实验室。 2.3、提供阳性就诊保险或补贴,金额不低于300元。 2.4、协助建立阳性受检者就诊绿色通道。 二、技术要求: (1)产品资质:须经过NMPA批准,获得三类医疗器械资质证书。 (2)检测内容:覆盖结直肠癌相关基因的甲基化检测。 (3)检测方法:采用荧光PCR技术。 (4)样本类型:粪便样本。 (5)采样耗材:我方须提供一次性粪便样本所使用的样本采集装置,采样器材须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6)保险方案:我方须为受检者购买保险,在规定时限内高风险阳性人群完成肠镜病理检查可获得保险理赔。 (7)报告交付:收到样本7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报告。 三、覆盖人次: 本次采购覆盖人次约为6000人,具体数量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如服务满意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一年)。
服务标准:1、我方负责完成1次基层医疗采样机构线上项目培训,并分别对每个基层医疗采样机构进行1次线下项目培训,负责对每个阳性管理医院进行1次阳性诊断流程梳理。 2、我方配合点击登录查看负责运用多种形式开展项目宣传,负责项目所需的所有宣传材料和支撑文件材料的设计印制工作。 3、我方负责开发维护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使用的检测登记预约系统,采样点的技术培训。负责提供采样器等耗材,并负责各采集点耗材及标本的物流配送,指定受过专业培训的专人和符合样品运输要求的专车,并针对各基层卫生服务中心地理位置制定样本物流转运方案,收集符合样本暂存标准的样品。 4、我方负责标本的接收、检测进展跟进和规范出具检测报告,按时、按标准规范开展项目检测;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存样本。 5、我方负责提供肠癌检测受检者的检测风险投保方案。出现符合保险赔付条款的个案,由我方负责协调保险公司对符合赔付条件受检者的理赔工作。 6、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方保证在其负责阶段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及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安全,并严格按照约定范围和权限使用上述资源材料和信息。 7、我方承诺并确认其已建立适当的数据安全能力, 落实必要的管理和技术措施, 防止数据的泄漏、损毁、丢失、篡改,并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组织措施以保证其处理的数据安全, 包括但不限于:(a)维护数据处理相应系统的网络安全,采取一定技术措施确保数据处理系统和服务的保密性、完整性、有效性。(b)采取加密等技术措施确保数据转移、传输过程中无法被读取、复制、修改 删除。(c)定期检测、评估其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并确保其持续性更新。(d)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指定数据保护官、网络安全负责人、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e)执行访问权限须遵循“最低权限”原则,包括但不限于将对数据的访问数量限制在最小数值,仅供确有需要,且经授权的工作人员访问。(f)在网站应用上维持合理的安全系统以及备份系统,并安装及维护防病毒和防恶意程序的防护软件,以保护数据免受可预见的威胁或危害,并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或使用。(g)确保一旦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能够复原有关数据。(h)应当制定相应的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以保证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能够第一时间采取补救措施阻止损失的扩大;合作双方如果任何一方遭受确认的数据安全事件,各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且双方应积极合作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减轻或补救安全事件的影响。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丽伟、张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官振朋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