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标的:
采购品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需求: 1.计费标准:按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收费标准的60%计取服务酬金,据实结算且金额不超过15万采购议价。 2.特别约定:接受咨询服务方必须确保审核结果的质量,不得与项目承建方串通损害采购方利益,故意少减审减金额。如果二审审减金额小于或等于一审审减金额,按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标准支付酬金;如果二审审减金额比一审审减金额多10%以内(含10%),则按支付标准50%支付酬金;如果二审审减金额比一审审减金额多10%-20%(含20%),则按支付标准的30%支付酬金;如果二审审减金额比一审审减金额多20%以上的,则不支付一审酬金。
服务响应说明:完全响应,按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收费标准的60%计取服务酬金,据实结算且金额不超过15万。